菏 泽 市 农 业 局 文 件
菏农科教字〔2018〕9号
关于做好2018年菏泽市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
各县区农业局,市开发区新农办、高新区社发局,局属有关单位:
为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,促进农业生产向高产、优质、高效、生态、安全发展,推动科教兴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,按照市农业丰收奖实施办法和相关规定要求,现就2018年菏泽市农牧渔业丰收奖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范围
申报项目必须是有计划、有组织实施两年以上,选用优良品种,技术先进适用,能够大面积应用于生产,生态、经济、社会效益显著,2017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计划指标,并通过县区以上农业部门验收的项目。
二、申报材料
每个项目全套材料装订成册,报送2份。材料名称及装订顺序如下:菏泽市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书(见附件1);主要完成人情况表(见附件2,须原件);项目工作总结、技术总结;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(见附件3);成果应用证明(见附件4,须原件);《菏泽市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》填写说明(见附件5)。项目鉴定工作由市农牧渔业丰收计划办公室组织鉴定。
三、报送时间
请各单位统一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于7月20日前,报送到市农牧渔业丰收计划办公室(市农业局科教科),同时报送电子版,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各单位要切实做好丰收奖申报推荐工作,严格按程序办事,认真审核材料,实事求是地填写推荐意见。需要注意的是,各县区农业部门或市直有关单位的推荐意见不能推荐奖励等次。市农牧渔业丰收计划办公室负责审查,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。
(二)项目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组织申报材料,项目完成人中,县级以下(含县级)科技人员不得少于60%,其中乡镇和村级科技人员应占30%以上。所有完成人要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方可上报。
(三)申报丰收奖的单位或个人,应保证申报材料内容翔实。对项目单位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弄虚作假的,将取消该项目评奖和获奖资格,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,有关人员两年内不得申报市及以上农牧渔业丰收奖。
联 系 人:王 新
联系电话:5622297
E-mail:hznykj@163.com
附件:1.菏泽市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/attached/file/20180703/20180703163632243224.docx
2.主要完成人情况表/attached/file/20180703/20180703163660076007.docx
3.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/attached/file/20180703/20180703163655595559.docx
4.菏泽市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应用证明/attached/file/20180703/20180703163688088808.docx
5.《菏泽市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》填写说明/attached/file/20180703/20180703163681808180.docx
菏泽市农业局
2018年7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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